财政部、税务总局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是将《印花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其中,有四大焦点值得关注。
《印花税暂行条例》将上升为法律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
数据显示,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
“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可基本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财政部、税务总局在相关说明中指出,制定印花税法,有利于完善印花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6种情形拟可免税买房可免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6种免税情形:一是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
三是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
四是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
五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
六是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也就是说,买房不用交印花税,有望将通过立法形式来进一步确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并非房地产交易中相对大的税种。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关注更多的是关于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几类税种。不过,类似印花税的成本降低,实际上也能够降低买卖和租赁环节中的成本,所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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