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段 租金各不同
想租房省钱,避开核心热点区域是个好方法。交通便利的市中心,学校周边、商务集中区以及重要交通站点附近,寸土寸金。租价要相对高一些。所以租房时选择一些次级区域,虽然没有中心地段那么方便,但也能够满足基本需求。但如果选择的地区太偏远,且交通过于不便,将增加太多的生活成本。因此选房时,可以考虑交通相对方便的城市边缘或城郊一带,这些地方的租金多比市中心同等标准房屋低数百元不等。
林女士夫妇多年来一直租房居住,她的粮油店在朝阳区新华路附近,一开始,在店的楼上租了一套两居室,租金1800元/月,后来,考虑到节省成本,在西安广场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一样的两居室,租金1300元/月,每天她和丈夫坐64路车在店里和租住的房子之间,很便利,林女士算了一笔账,按照一个月30天计算,每天她和丈夫刷公交卡4次计3.6元,30天为108元,租房成本比原来节省392元/月,一年节省近5000元。
不同时期 租金有高低
精明的人都知道,要想租到价格相对便宜的房子,最好是避开租房高峰期。一般来说,年底、年初是房屋租赁的淡季,这个时候的房屋租金与旺季相比会低些。6、7月份通常是房屋租赁的旺季,这个时候高校学生走向社会,其中有一部分人会选择租房。所以,在租房热潮来临之前,先下手为强,找合适的房子,那么即便是多付上一段时间的房租,从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划算的。
刘梅梅今年7月毕业,她找到房管家,想买一套合适的二手小户型,因为已经签约了技术开发区的一家科技企业,目前正在单位熟悉业务,考虑买房子需要一段时间,于是想找合适的房子租赁,准备在单位附近租房。刘梅梅说,去年表姐大学毕业时租房很费劲,所以自己先找房子,把落脚地弄明白了,再研究买房,避免到时候着急。
租赁方式 要结合实际
选择什么方式租房也是大有学问的。刘梅梅说,一般地产中介会收取半月的房租作为佣金,一套1500元/月的房子通过中介租赁的话,需要花费750元的佣金,而在网上找房会省些钱,但是行动速度必须快。
一般情况下,同等质量的房子,租期的长短会影响到租金的高低。所以对于那些工作相对稳定的人来说,在找到适合的房子之后,最好与房东协商签订一份长期的租赁合同。房东选择与租户签订长期合同,是为了租房时能够放心和省心。
合租是一个省钱的好办法。但需提醒的是:如果合租对象是自己熟悉的同学或同事,事情还容易处理,如果是和原先不认识的人一起合租房屋,一定要互相留下身份证、工作证等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协商好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费用的分担问题,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示,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考虑周全 可降低成本
租房户林笑笑说,其实,租房时考虑周全一些也会节省一笔资金。租房时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包括户型、采光、是否安静、周边交通状况、周边配套设施情况,最重要的是看水电、马桶等日常设施是否良好,把所有的家电都试用一遍,以检查插头是否漏电,煤气是否泄漏等。这些因素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一项出现差错,将影响心情,也可能因此发生费用。
在目前的情况下,究竟应该租房还是买房?也是很多租房者纠结的问题。租房户苏丽认为目前自己对楼市今后的走向依然看不清楚,决定暂时不买房。她认为就算现在不买房也不会亏。自己每月房租500元,才占月收入的10%,虽然房子小点,但比较实惠。在省钱方面,她的心得是,租小点的房子,花少量的钱。除租金外,上网费、电话费等费用要注意结清。一般房主都提供上网、电话,为避免超时上网、高额长途电话费等引起纠纷,可以限制上网时间、锁住长途电话功能等方式来控制总费用。
苏丽的朋友张强表示,原本他在去年12月就想出手买房,但随后的新政使他重新陷入观望,之所以不买,主要是因为觉得将来房价还会跌。现阶段租房也划算,但要考虑成本。如果近期有买房计划,现在租的房就不用太大,更用不着租精装修“享受型”的房屋,这样租金会低一些。如果不打算出手买房的话,则租房时可以稍微“讲究点”,但不是自己的房子,还是找租金便宜点的房子。
注重细节 会减少纠纷
常见的租赁纠纷有三类:一是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二是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室内物品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要避免这些,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三是转租纠纷。房屋转租包括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三个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俗称二房东)和次承租人(俗称租户)。
前不久,张女士租了间小商铺做买卖,一次性缴纳了一年的房租,可住进去没多久,真正的房东就找上门了,原来将房子租给张女士的是前任承租人,此人收取的租金并未支付给房东,而且还拖欠了房东3个月的房租。所以,租赁房子时一定要看好各类证件,避免发生纠纷,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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